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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9-0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相关要求,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做好准备,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各二级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和班级评议小组,负责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认定依据

依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以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473号)《阿坝师范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办法(修订)》(阿师院〔2022〕218号)文件精神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三、认定程序

严格按照《阿坝师范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办法(修订)》(阿师院〔2022〕218号)第四章认定及建档程序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正、透明。

四、材料内容及报送时间

(一)提交材料

1.认定工作方案、评议纪要记录(工作组会议、评议纪要,班级评议记录)、困难学生结构状况分析、认定工作总结。

2.《阿坝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

3.《阿坝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统计汇总表》(附件2)

(二)报送时间

1.报送时间:20239月25

2.报送地点:学生工作部综合办公室304

3.联系:仁千俄彭,电话:18398288843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各二级学院要准确把握文件精神与工作程序,务必做到程序公开透明,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把认定工作做细做实。

(二)加强教育,注重宣传。各二级学院应通过图文、表格、案例等学生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学生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加深学生对资助政策认识,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相关材料,提升诚信教育效果。

(三)加强审核,公示监督。各二级学院要指派专人负责对所报送材料完整性及内容进行审核,学生资助中心对所报送材料进行抽查,如有问题将进行通报。同时,应向本学院全体学生公布学校的监督举报电话,同步跟进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1.阿坝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阿坝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统计汇总表

 

 

 

阿坝师范学院

2023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