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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开展2023届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4-1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3届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申报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川财办〔2021〕6号)、《关于做好高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财教〔2021〕163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阿坝师范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办法》(阿师院〔2021〕189号)文件精神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及标准

(一)具体帮扶对象

教育厅给我校划拨271个帮扶名额,具体帮扶对象为脱贫家庭毕业生、边缘易致贫家庭毕业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毕业生、特困救助毕业生、孤儿毕业生、残疾毕业生7类毕业生。经对国家资助系统中的7类毕业生数据比对,我校现有449名学生符合申报条件,具体学生名单详见附件4。经学校研究决定,对超出教育厅划拨名额的178名学生给予配套资助。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600元/1人。

二、评选程序

(一)申请人如实填写《阿坝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申请表》,并附相关困难材料提交到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组织评议,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人选,并报各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

(三)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班级认定材料和评议结果,审核通过后应在“四川省惠民惠农公共服务网”:http://czt.sc.gov.cn/hmhn录入拟资助学生信息,同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保留原始材料备查)。

(四)各二级学院汇总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学生信息,网上提交学校审核。

(五)学生资助中心进行汇总、核查后报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

(六)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上报四川省教育厅。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

各学院应在4月28日之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版发放明细表和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仁千俄彭处,电子版发放明细表发至邮箱a18398288843@163.com。教育厅划拨的271个帮扶名额需在“四川省惠民惠农公共服务网”进行申报,惠民惠农系统中的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秉着自愿申报原则,超出系统名额分配的学生需另外填写发放明细表。

附件:1.阿坝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申请表

2.四川省2022届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资金发放明细表

3.惠民惠农系统名额分配一览表

4.阿坝师范学院2023届符合申报就业帮扶金的学生名单

           阿坝师范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