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学院根据《阿坝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认定及帮扶金发放办法》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认定工作,并填写《阿坝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与就业困难学生信息表》,于4月19日前将《阿坝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与就业困难学生信息表》、《阿坝师范学院就业困难毕业生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学工部206办公室。